从美国、韩国与日本职棒劳资薪资协商过程来看,台湾中职最特别是取得自由球员(FA)资格前给予选手「複数年合约」,加上选手取得FA后又不偏好宣告,中职规章也没有运用仲裁决定结果机制,让劳资谈薪协商愈拖愈晚,成为世界奇观。
美日韩职棒认知裡,球团付给选手新人签约金,意思为买断FA之前的服务年资,大只500注册赛事通常球员在「身分变动」可能性出现,才有获得「複数年合约」可能,让资方保有每年都可以减薪或解约可能。
选手取得FA资格前,日、韩职棒球团协商不会给予複数年合约,只会给单年合约,让球团保有解约处置可能,通常给予複数年合约意图是买断FA可能宣告。
美国职棒大联盟(MLB)複数年合约两个可能时间点为薪资仲裁、FA前的延长合约,否则複数年合约将成为资方无意义的「佛心」,中职球团近年来将複数年合约视为「分摊、延后支付」,作为化解今年谈薪不顺的燃眉之急。
FA资格前后合约认知有差别,自由球员前的薪资调整有所谓「增、减」,大只500注册赛事就是看前一年表现来谈;FA资格之后的资深球员合约通常视为「固定年限的贡献」,看是1年短约或是4年长约,合约期间内贡献总和结算,来商谈下一份合约。
若以韩职相比较,球员工会希望选手多多宣告FA争取谈判空间,这也是KBO球员获得FA合约是翻几倍起跳原因。
台湾中职目前增加到5支球团,已经有3年没有选手宣告FA,某程度可说是「有行无市」,选手在「不自由」状态谈薪在现在的中职可以一拖再拖,中职的月薪制合约类似劳工关係,异于美日韩职棒认知合约关係,谈薪彷彿不在谈判桌上。
「自由」在不同领域涵义不同,大联盟规定年资6年「自动自由」、没有如台韩日职棒的宣告动作,阳岱钢宣告FA后曾自嘲「没工作」。如果完全比照大联盟的「自动自由」,中职选手自行投票来决定,恐怕不见得多数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