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CC昨(29日)公布台湾第一个网路监理法令《数位通讯传播法》草案,将现今的网路通讯传播媒介分为5大类,其中与较多人相关的“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”类别中,目前列举包括Dcard、YouTube、脸书等项目,均纳入管制范围,未来若草案通过,监管范围涵盖透明度报告、线上广告揭露、内外部救济制度、服务与机制之滥用防护等。 大只500登录中心
NCC发言人翁柏宗强调《数位通讯传播法》草案用来维护网路言论自由、促进资讯自由流通,针对现今数位通讯传播服务提供者,分为5大类,包括连线服务、快速存取服务、资讯储存服务、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、指定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。目前除了第5类的指定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,尚未有认定标准,其馀类别都有相对应的服务者,以及须尽的法律义务。 大只500登录中心
翁柏宗指出,为了保障使用者,草案要求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如脸书、Dcard在移除使用者贴文,或是限制使用者权限时,需要详细说明原因,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救济机制,来保障使用者的权益,此外,如果是规模较大的线上平台,还需要每年进行风险评估管理、接受外部稽核“以确保服务不会受到恶意滥用”。具体条文将于明年1月底前公布,公布后再召开3场公开说明会,收集各方意见后,最快2022年6月会将草案送行政院审议。